在不断进步的时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虎知道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6篇《绿化管理制度》,我们不妨阅读一下,看看是否能有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绿化目标:
1、后勤处制定校园绿化规划,确保绿化面积达到和超过总面积的43%,并逐年有所增加。(注我校校园面积为18万平方米)
2、因地制宜栽种花草树木,做到终年常青,管理好花木,无攀折践踏现象。
二、绿化职责
(1)由德育处协助后勤处负责全校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定期浇水、治虫、修剪,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
(2)为各种会议场所、办公室摆好观赏植物,并做好护理工作。
(3)不断提高护养种植业务水平,争取校园内春、夏、秋三季常绿。
(4)把绿化地包干到各个班级,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成立学生绿化志愿养护队。
三、绿地养护、保洁规范要求
(1)每日巡视绿地,清拣杂物(砖石、烟蒂、纸屑等),维持绿地卫生整洁无杂物。
(2)按照草坪(含地被植物)养护标准,进行修剪和清除野草工作。
(3)按照乔、灌木养护标准,做好乔、灌木的养护工作。按要求修剪树枝和清除枯枝死树。
(4)按养护标准,做好病虫防治工作。
(5)草花坛应安排好更换计划,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
四、绿化养护标准
(一)总体要求
1、根据学校确定的绿化等级,参照地区级文明单位绿化养护同级标准进行养护。
2、把绿地分配到各班,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
3、加强巡视管理,对绿化树木、花草植被人为损坏的,应予劝阻制止,并及时恢复和进行索赔;对易遭损坏的绿化区块,必须设立保护措施;
4、校园内不得有黄土裸露现象;因校园改造等形成新裸土,应及时种植绿化。
5、保持绿地、绿化带整齐、美观、无杂草、无虫害。
6、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草、树枝、砖石等杂物,必须在三天内清运完毕,不得乱堆、乱放、延迟清运。
7、校园花坛做到鲜花常开,遇重要节假日、校庆、迎新等重大活动时,须在重要场所和一些指定场所摆放鲜花。
(二)校园绿化养护标准
1、割草
应使用割灌机割草或进行人工割草;人工草坪草的高度不超过 8公分 ,一般绿地草的高度不超过 15公分 ;路边及角隅草块也要定期进行割草养护。
2、除草
草坪中杂草须连根拔除,草坪纯度保持在90%以上;地被植物区块视杂草生长情况进行除草养护。
3、修剪
(1)行道树修剪,按美观原则,于春季进行。
(2)一般树木修剪,按美观原则,随时进行。
4、病虫害防治
(1)积极做好树木、花草的病虫害预防工作,防先于治;
(2)一旦树木、花草发生病虫害,应及时进行洒喷药剂措施,喷洒药剂应均匀细致,并事后检查,效果不好应重新喷药;同一树种病虫害率控制在5%以下,死亡率控制在1%以下;草坪锈病、水面绿化植物的病虫害都应及时进行防治工作。
5、新种绿化养护
(1)新种树木成活率(按棵数)在95%以上;
(2)调整补缺新种树木成活率(按棵数)在90%以上;
(3)新种地被植物成活率(按面积)在95%以上,无整块面积超过 1平方米 以上的草皮死亡。
五、考核要求
(一)基本设施考核要求
1、绿化校容校貌符合设计或者规划要求。
2、绿化设施、器材、设备完好率大于95%。
3、绿地标志牌无严重缺损。
(二)专业服务管理考核要求
1、绿地、林带卫生整洁,达到规范要求。
2、绿化养护符合规范要求,成活率达到标准。
3、绿化档案管理工作扎实,无重大错位、失误,季报工作正常。
4、无重大毁绿事件发生。
5、节假日、重大会议活动绿化布置服务良好。
6、绿化器材、设备使用无责任性事故。
一、总则
1、为加强校园绿化管理,优化育人环境,促进校园环境绿化、美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管理条例。
2、本条例适用于校园内的绿化和美化、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凡在校园内工作、学习的教职员工、学生都必须遵守。
3、政教处为学校的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校的绿化管理工作,学校绿化养护工作,学校的其他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校园绿化的管理工作。
4、学校院内所栽植的花草、树木、建设的绿化景点所有权归属学校。任何部门、个人均无权毁坏、砍伐或移植。
5、学校师生员工有绿化植树的劳动义务。
二、规划与建设
1、政教处依据学校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学校绿化规划,并报学校审批后,纳入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学校绿化规划,一经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确需调整或变更时,应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2、学校绿化规划的编制,应当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和人文条件,结合学校发展及周边区域功能要求,合理规划公共绿地,风景绿地。
3、学校大型绿化、美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绿化设计方案,原则上应当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管理与养护
1、校园内公共绿地、风景园林小区、防护绿地、行道树、绿化景点管理与养护,由绿化管理人负责。
2、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占用绿发或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破坏绿地。
3、擅自占用或开挖校园绿地的,在校园绿地中随意搭建、种植的,除责令其无条件退还并将绿地恢复原貌外,处以100―300元罚款。
4、在校园绿地中放养家禽、家畜等的,一经发现由保卫处、总务处组织人员及时处理。
5、破坏校园绿化及其设施的,按其造价的2倍处以罚款。拒绝、阻碍、围攻、殴打校园绿化箭理人员依法实施管理的,由校总务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在绿化工程中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劣充优的,除责令其返工外,罚款500―3000元。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7、对各责任区绿化管理不善的,要定期整改,并追究其绿化负责人责任:造成植物死亡或绿地荒废的按该植物或绿地造价的三倍处以罚款。
8、故意破坏校园绿化及其设施,或者拒绝、阻碍、围攻、殴打校园绿化管理人员依法实施管理的,由校总务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弄事责任。
9、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学校政教处按照本规定执行处罚。
10、校内草坪,在生长季节(5月至10月)5天修剪一次,要求剪后草坪平整,修剪纹路整齐,草坪边沿用割灌割草机或专用剪子修剪整齐,当天将所剪坪草清理干净。
11、秋季落叶后对院内花灌木及木本花卉进行整枝修剪。大月季在离地面10cm处剪枝(留3―5个健壮枝);花坛里的造型树木(如绿篱等)在春秋两个生长期末进行整形修剪。
12、对院内的大型灌木、乔木等树木冬季进行整枝修剪,生长季节适时修剪。
13、做到院内草坪及花坛绿地内基本无杂草,尤其在夏、秋两季草种成熟时期要随时清锄,以防草种落地。
14、做好浇水、防冻等保活措施,以及冬季护林防火防盗工作。
15、每年对枯死树花木、草坪进行补种,做到草坪无秃斑、苗木随死随补。
16、对院内花坛绿地和树木上的废纸、塑料袋等垃圾和废弃物每天及时进行清理。及时清倒绿化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草、砖头、石块等),做到“工完场净”。
17、爱护绿化器械和工具,能及时有效的进行维护和保养。
18、在实际绿化管护过程中发现的未尽事宜,及时进行协商和补充。
为了绿化、美化办公区域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爱护花草树木人人有责,全体员工要高度树立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积极做好单位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
二、绿化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做好绿化区域内花草树木的栽培和维护管理工作。
三、绿化工作人员要定期培土、施肥、除草、浇灌,全面养护,保证花草树木的正常生长,并保管好绿化工具。
四、制定绿化美化的长远计划,严格规划、科学管理,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树木、花草,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做到美观得体,协调一致。
五、单位的花草树木,不准随意攀、折、砍、采;不准穿越、践踏绿地、绿篱带、花园、草坪;不准向花园、绿地内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
为培养学生热爱集体、爱护公物、讲文明的良好行为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保持教室的整洁优美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切实加强学校的财产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1、财产管理人人有责,保管班级财产(指多媒体讲台、实物投影机、扩大机、投影幕布、投影机、课桌椅、黑板、门窗、玻璃、门柜锁、班牌、电扇、日光灯、开关、插座、窗帘等)。
2、学生每人一桌一凳,不在课桌、课凳上乱涂、写、刻划,如属质量问题,及时与总务处联系,如故意损坏,则按原价赔偿。
3、保持教室门、窗的清洁、完好,铝合金窗(或塑钢窗)平推平拉,严禁反方向推拉而损坏,室内地砖严禁敲打,课桌椅移动小心轻放,做到文明使用。
4、 节约用电,不开无人灯和电风扇,养成良好的节电习惯。
5、教室内“三机一幕”实行专人电教员管理,窗帘轻拉,确保正常教学使用。
6、班级财产管理由班主任落实到学生专人负责,如需修配或更换,必须向班主任报告并及时到总务处办理维修手续。
7、班级财产管理将作为对班主任工作考核依据和文明班级评选条件之一。
8、对损坏公物情节严重者,除赔偿外还要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1.目的
规范绿化工作的管理,确保绿化物长势良好。
2.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绿化工作的管理。
3.内容
3.1绿化管理范围。
各管理处辖区内所有装饰树、果树、乔木、灌木、绿篱、绿化地、爬藤、地面覆盖物、攀缘物、草皮和其他植物的养护。
3.2绿化工作管理规定
3.2.1绿化员承担辖区绿化的日常巡视、养护、监管重任,绿化员应服从管理处工作安排,遵守所有绿化管理规则,爱护公物,同时认真履行绿化养护服务。
3.2.2严格执行绿化养护工作的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标准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绿化区域和管理处安排的各项绿化工作,并由管理处定期检查和定量考核。
3.2.3进行绿化养护前,应小心谨慎,确保辖区公共设施及建筑物等的完好,若发现任何破坏环境行为或故意损坏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立即向保安员和主管报告。
3.2.4爱护绿化工具和设备,确保工具和设备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3.3绿化养护过程安全规定
3.3.1在喷洒时要采取预防措施,不让烟雾飘进业户房屋,特别是喷洒药物时,应注意风向,选择合适的喷洒方向和控制喷洒范围,确保避免对业户或设施的损害,并将'危险'标志牌放在关键位置进行警言提醒。
3.3.2在使用机器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业户或设施造成危险、损害、伤害,在使用水管喷淋时,应注意穿越道路、人行道时对行人和车辆造成的不便。
3.3.3机器应安装钢制防护罩,防止碎片、飞出物造成损害;在机器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螺丝和螺帽固定在切削片上,避免切削片飞出;机器使用中,不得改变或改动机器的防护罩。
3.4绿化管理检查规程
3.4.1绿化员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养护,并将养护内容进行记录,对疑问或事故情况向主管或相关人员报告。
3.4.2环境主管按《绿化服务质量检查规程》的要求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处理绿化员或相关人员提交的相关问题,重大事故及时提交管理处主任处理,环境主管每月应对辖区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3.4.3管理处主任按《绿化服务质量检查规程》的要求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处理环境主管提交的重大事情,对环境主管提交的月工作报告进行审查。
第一条自觉遵纪守法。
绿化人员承担辖区绿化的日常巡视、养护、监管重任,绿化员应服从管理工作安排,遵守绿化管理规则,爱护公物,同时认真履行绿化养护服务。
第二条每天的工作时间为早上8:00-11:30,下午14:30到17:30,一天工作时间为6个半小时,每周工作六天共39个小时。
按合同计算每周工作小时为40个小时,现按实际情况计算余1小时,每月余4个小时,剩余的4个小时需根据我站工作需求,服从主管领导安排。由主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进行巡查,考核绿化工作人员出勤情况。
第三条病、事假,一天以内,由主管领导批准;
二天以上(含二天),由站主要领导批准;对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时间在4小时以内,按脱岗论处,满4小时及以上者,按旷工处理。对未履行正式请假手续者、谎报请假事由经查实者、病假无诊断书,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一个月内经巡查发现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二次者,按比例扣除当月基本工资。
一年内经巡查发现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十二次者,扣除年度双饷;一年请病、事假累计超过七天者,年度考核不合格,一年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五天者,视工作表现,按比例扣除年度奖金。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虎知道为大家带来的6篇《绿化管理制度》,能够帮助到您,是虎知道最开心的事情。